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及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5-31   浏览:19


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新发展阶段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创计划”)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立项

申报项目包括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和其他项目(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两大类。2023年度学校拟立项建设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数量分别为56项、166项、166项。国家级项目包含1项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和55项其他项目,其中国家级其他项目从当年申报的省级项目择优推荐,数量不超过省级项目的1/3;省级项目由校级项目同步等额推荐。

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本着“有限领域、有限规模、有限目标”的原则,支持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项目持续深化研究和实践,鼓励开展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详见附件)。研究团队要有效利用高校和社会现有的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大学科技园、技术中心、技术转移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研究平台所拥有的一流学科和科研资源,积极开展前沿性科学研究、颠覆性技术创新、实质性创业实践。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一)申报要求

1.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我校拟推荐名额为1个,申报该类项目专家评审不通过的,不能参与其他项目评审。

2.创新训练项目主要面向一和二年级学生,可以是个人或团队,准毕业班学生(20级)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如作为项目成员,项目不得以其即将毕业为理由更换项目成员;创业训练项目主要面向二、三年级(建筑学专业为二、三、四年级)学生,仅限团队;创业实践项目主要面向三年级(建筑学专业为三、四年级)学生,仅限团队。项目团队原则上不超过5人(含项目负责人)。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团队合作项目和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合作项目。

3.项目申请人(负责人)需符合以下条件:身体健康、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无不良信用和违纪记录。

4.各类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2个及以上的项目;有在研未结题项目负责人本次不得申报,但可作为成员参加其它项目(仅限1项)。

5.“国创计划”项目必须有指导教师,由学生自行选定或项目申报所在学院配备。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指导教师仅限1名;创业实践项目指导教师仅限2名,实施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双导师制,第一指导教师为项目责任人。指导教师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鼓励具有行业背景或具有行业资格证书的应用型教师担任。每位教师当年指导学生申报不能超过2项(若超项,当年申报的所有国创计划项目视为无效);指导老师有在研未结题的国创计划项目的,本次不能指导学生申报;2022和2023年内,有质量工程类项目(含教研项目、国创计划项目)撤项的老师,本次不能指导学生申报。

6.项目类型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从两大类项目中选择一类进行申报。申报项目要求选题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选题遵循量力而行、循序渐进的原则,避免项目过大、偏难,项目名称不得与往年已立项项目雷同、相似。

7.项目自批准立项开始,原则上应在负责人毕业前结题。创新训练项目建设期为1年,创业训练项目一般不超过2年,创业实践项目一般不超过3年。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负责人,或是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的情况下,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

(二)推荐项目资助经费

1.项目资助经费按项目第一指导教师建立项目帐户并划拨经费,项目经费统一由第一指导教师管理,但必须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项目经费的开支范围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等方面,不得用于与项目无关的其他开支。

2.项目建设经费按照学校《黄山学院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和《黄山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及当年学校经费预算实际情况给予资助。

(三)在线申报、推荐、评审时间安排

自2022年始,省教育厅启用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网址http://114.220.75.43:96),进行国创计划项目的立项和结题管理,平台使用说明见附件。

校内使用超星平台进行国创计划的学生申报、二级学院审核和专家评审(网址:http://hsu.zlgc2.chaoxing.com)。所有账号的密码重置为原始密码(123456,或者是学生的超星学习通账号和密码)。

具体操作流程和时间节点如下:

1.学生申报(6月1日-6月15日

项目负责人在超星平台首页界面右上角登录,初始账号为学号,初始密码为123456(或者是学生的超星学习通账号和密码)。

下载申报材料:打开首页“通知公告”栏中的《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下载并填写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上传申报材料:点击登录框后面的“工作台”——点击“在线申报”——点击所要申请的项目类型后面的“申报”——填写基本信息(所属单位请选择学生所在学院)——“项目成员信息”选择“否”(成员信息体现在申报材料里即可)——点击申报书上传下面的“上传”按钮上传申报书(附件1)——点击佐证材料上传右边的“本地上传”按钮上传项目汇总表(附件2)——点击“提交”。

2.学院审核(6月16日-18日

各学院行政负责人在系统首页界面右上角登录,初始账号为工号,初始密码为123456。点击登录框后面的“工作台”——点击“我的评审”中的“申报评审”——在要评审的项目后面点击“进入评审”——查看项目申报信息——填写评审意见并点击“确定”。

3.专家评审(6月19日-7月5日

教务处将对所有项目材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驳回或者整改。组织校内外专家对项目进行线上线下评审,确定2023年度国创计划项目的推荐立项项目名单。

4.平台填报(7月6日-9日

2023年度国创计划项目的推荐立项项目名单,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并提交学校审议通过后,项目负责人需于7月9日前在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账号为:学工号,初始密码为:学工号@cxcy。相关账号将于7月5号后启用,操作说明详见附件),进行项目的申报并提交系统。

网址:http://114.220.75.43:96

    二、结题验收

本年度检查验收工作已于5月底完成,此次不再重新组织检查验收。

三、材料报送

6月16日下午4点前各学院汇总学院评审通过的项目申报书,并填写2023年国家级与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汇总表(材料模板见附件),将申报书和汇总表纸质版一份交教务处207室,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相关材料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规定方式报送(个人提交的材料一律不予接收),逾期不予受理。注明签字(盖章)处未签字(盖章)的材料,不予接收(学校意见栏除外)

联系人:张婵娟,2546570,417398387@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材料

                                教务处

2023年5月31日

 


   附件: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