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22 浏览:16
各学院:
根据《黄山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校创【2024】1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专项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突出大创项目实践育人效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 经费使用坚持专款专用、节约成本、科学统筹、注重绩效的原则。
2. 撤项的大创项目,收回相关经费。已经毕业学生主持的大创项目经费,财务处拟定于2024年7月1日以后陆续对其予以收回。
3. 教师个人差旅费不得通过学生大创项目进行报销。
特此通知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