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第二批)黄山学院“创客营”众创空间入驻项目申报与遴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9-08   浏览:10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健全创业支持体系提升创业质量的意见》(人社部发〔20255号)以及《黄山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管理办法》(校创〔20244号)等文件精神,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挖掘培育优秀创新创业项目,提升我校创新创业教育质量与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第二批)黄山学院创客营”众创空间入驻项目申报与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心介绍

(一)中心地址

横江校区文萃楼二楼;

率水校区大学生应用能力发展中心二楼。

(二)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提供的服务

   1.免费提供场地、网络端口、电源接口;

   2.组织开展创业讲座、创业大讲堂或其他创业活动;

   3.聘请专家、创业导师为项目提供指导等服务;

   4.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咨询与协助申请服务;

   5.提供成果转化、赛事对接、知识产权等专业化服务。

(三)项目负责人履行的职责

   1.对项目实施过程全面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2.提交项目申请、考核和绩效评价等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支持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

   4.严格履行协议中规定的条款,遵守《黄山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管理办法》(校创〔20244号),服从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管理。

二、入驻项目的条件

(一)申请入驻项目的成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是我校全日制学生(二、三年级学生优先);

   2.项目负责人应学有余力,当学年无不及格课程,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3.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负责人同时申报两个及以上项目,可作为成员参与其他项目,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组队申报;

   4.休学创业的学生可申报入驻项目,学校将按规定保留其学籍,并提供弹性学制支持。

(二)申请入驻的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指导教师不得超过两名,其中第一指导教师须为我校在职在岗教师,指导教师有审核项目策划方案管理监督项目实施过程负责项目所在场所安全工作等职责;

   2.我校已获批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训练及创业实践类)的主持人应积极申报;鼓励黄山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导师作为指导教师组织我校学生申报;

   3.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可行性和良好的市场潜力,能结合学校学科专业特色优势,联合有关行业企业建设,鼓励以技术、产品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为主要内容的项目申报;

   4.无知识产权纠纷,项目如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须经知识产权所有人同意并签署明确意见方可申报;属自主知识产权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如医药、医疗器械、邮电、通信、电力、农作物新品种及生物制品、公安及安全等)的项目,申报时须有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准证明和有关测试报告;

   6.国家限制扶持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销售不动产、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暴利行业等相关项目,原则上不得入驻;

   7.项目应具备一定的启动资金,具有承担风险能力,须取得项目负责人家长、所在二级学院的同意。

三、遴选数量

本次计划遴选15个项目。

四、申报及遴选程序

(一)项目申报及学院初审

2026924日前,项目负责人向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黄山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项目入驻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及电子版各1份;

   2.创业计划书(附件2),纸质版及电子版各1份;

   3.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的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4.其他材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特殊行业批准证明和测试报告等复印件),纸质版1份;

   5.学生个人、家长的承诺书及家长身份证复印件,纸质版1份。

 二级学院对以上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推荐申报项目,学院负责人在《黄山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项目入驻申请表》填写评审意见并签字盖章后,由项目负责人将材料报送至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办公室(文博楼810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zhuyi@hsu.edu.cn(邮件名格式:众创空间2026年第二批入驻项目遴选+项目名称)。

(二)学校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选,确定入驻项目,发布入驻项目公示。

(三)签订协议

中心与入驻项目签署《黄山学院大学生创业项目入驻孵化中心协议》(附件3)、《安全责任书》(附件4)等并备案。

(四)组织管理

 项目入驻后,将依据《黄山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管理办法》(校创〔20244号)实行考核和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创业孵化是学校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和创业指导服务、建设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深入动员,积极推荐,并为创业负责人及团队提供咨询、指导及跟踪服务。

(二)项目在孵时间原则上为24个月,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孵化时间。中心对项目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的项目将予以退出。

(三)项目应严格按照申报时限和程序进行申报,所提供材料应完整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或不诚信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入驻资格。

(四)各学院应落实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对入驻项目成员的创新创业经历按规定折算学分。学校将积极协助入驻项目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培训补贴等政策支持,降低创业门槛与成本。

(五)鼓励入驻项目积极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等各级创新创业赛事,推动成果转化落地。学校将强化对大赛优秀项目的后续跟踪支持,落实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六、特别说明

(一)现入驻项目必须参与本次遴选,如不参加遴选,不得继续入驻。

(二)项目孵化成功后,原则上需迁出孵化中心,不得将孵化中心场地用于工商注册登记,学校将积极协助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等后续服务,并协助对接校外政府认定的孵化场所及大学生创业园等承接平台,为项目顺利过渡提供全程支持。


联系人:老师

邮箱:zhuyi@hsu.edu.cn

特此通知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698


附件1.项目入驻申请表.docx附件2.项目计划书样本.doc附件3.黄山学院大学生创业项目入驻孵化中心协议.doc附件4.安全责任书.doc